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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伤康复中心(省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2006年06月02日

一、负责全省工伤康复计划的编制及相关工伤康复技术标准的制订,对本省各市工伤康复工作的开展进行业务指导;

二、承担全省工伤职工的医疗康复、职业康复和社会康复任务;

三、承担全省工伤职工假肢、矫形器以及康复辅助器具的研制开发、安装、维修和更换工作;

四、开展工伤预防的医学研究与宣传教育工作;

五、开展医疗康复、职业康复、社会康复以及康复工程等相关领域的科学研究,大力开发和推广工伤康复实用技术;

六、开展对外学术交流和科研合作,承担有关医科院校康复专业的教学、实习任务。

七、省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在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下,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委托,承担以下省劳动能力鉴定技术性工作:

1. 负责省直单位工伤职工伤残程度和职工因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医疗鉴定的技术性诊断工作;

2. 负责全省工伤职工及工伤单位申请重新鉴定的医疗技术性诊断工作;

3. 负责为进行医疗鉴定技术性诊断工作聘请专家及专业人员的工作;

4. 负责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省康复中心网站: http://www.gzrehab.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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