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举报投诉案件的登记、转办、协办和督办工作;
二、负责了解和掌握全省维稳工作情况,定期进行分析排查,并负责向省委、省政府和劳动保障部及有关领导报告维稳工作;
三、处理集体上访事件;
四、协助厅劳动监察处开展执法检查和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
五、负责接受和办理劳动和社会保障群众来信来访;
六、承办省领导、厅领导交办、批示的信访案件。
七、负责指导、协调、督办、检查全省劳动保障部门的信访工作;培训信访工作人员;
八、负责劳动保障网站的信访业务咨询解答工作;
九、负责厅长接访日工作安排;编写《信访反映》;
十、承办上级有关部门和厅交办的其他信访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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