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说明
为使职业技能鉴定所考场认定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原劳动部颁布的《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劳部发[1993]134号)、《职业资格证书规定》(劳部发[1994]98号)及《收银员国家职业标准》制定本标准。以下配置按30人/周期的鉴定能力设置。
二、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认定本职业(工种)初级(五级)的职业技能鉴定所考场。
三、人员配置
㈠ 所长
负责鉴定所考场的全面管理工作。具有本专业中等技术职务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从事本专业工作8年以上,熟悉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和培训考核工作。
㈡副所长
协助所长管理鉴定所考场的日常工作。具有本专业中等技术职务或高级以上职业资格,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熟悉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和培训考核工作。
㈢工作人员
⒈办公室人员:协助所长管理鉴定所考场的日常事务,承担职业技能鉴定考场的具体工作。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熟悉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工作。
⒉考评人员:自有考评员不得少于3人。持有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考评员资格证书。
⒊考务人员:能熟练进行计算机操作,负责鉴定人员的报名、资格审查、考场安排、设备材料准备、辅助考评员和监考员工作、考务档案管理和办证等工作。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本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⒋设备维修、材料管理人员:负责技能鉴定所的设备、仪器仪表维修及材料管理工作。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设备原理及使用,并持有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书。
⒌财务管理人员:按财务管理规定配备。负责鉴定收费和日常账务管理工作。必须持有财务人员资格证书。
四、管理制度
㈠财务管理制度
㈡鉴定工作规程(报名、收费、鉴定、办证)
㈢岗位职责
㈣档案管理制度
㈤各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㈥考评员、考务员工作守则、考场规则
㈦安全、保卫制度
㈧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㈨其它
五、鉴定资料
㈠国家职业标准
㈡考核大纲
六、申报单位基本情况(简况、经费来源、固定资产、规模)
七、场地
㈠办公用房不少于30平方米,桌椅、文件档案柜、保险柜、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电话等办公设备齐全。
㈡理论鉴定场地:标准教室3间(每间不少于50平方米),考场内配置至少40套课桌椅,讲台、黑板等设施齐备,并有良好的照明和通风条件。
㈢实操鉴定场地:总面积不少于70平方米,30套台(摆放电脑收银机)椅,讲台、黑板等设施齐备,有良好的照明和通风条件,并符合环境保护、劳保、安全和消防等各项要求。
八、设备、检测仪器的配置要求。
收银员职业技能鉴定所考场设备配置要求
(试行)
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
|
鉴定项目 |
鉴定内容 |
配置 |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有关挂图 |
|
理论鉴定场地应挂的示图:理论考场守则、学员守则 |
自定 |
块 |
2 |
|
|
实操鉴定场地应挂的示图:实操考场守则、各币值人民币及主要外币示样图、收银机实操室安全操作规程及流程示教图 |
自定 |
块 |
4 |
|
|
收银机操作 |
收银机操作 |
中文电脑收银机
(主机、显示器、键盘、鼠标、电子钱箱、扫描仪等) |
MCS系列或其它 |
套 |
30 |
|
|
收银打印机 |
与电子收银机配套 |
台 |
30 |
|
|
条形码 |
仿真、与扫描仪配套 |
张 |
50 |
|
|
现金管理 |
点钞扎把 |
练功券 |
仿真 |
把 |
50 |
|
|
沾水盒 |
实用 |
个 |
50 |
|
|
纱纸条 (每个考生3条) |
专用 |
条 |
若干 |
|
|
传票计算 |
传票 |
根据国家题库要求制作 |
本 |
50 |
|
|
小号夹子 |
与传票配套 |
个 |
50 |
|
|
计算器或算盘 |
自定 |
个 |
30 |
|
|
残缺人民币兑换 |
残缺人民币样板 |
根据国家题库要求制作 |
个 |
若干 |
|
|
货币识别 |
各币值真伪人民币样板 |
根据国家题库要求制作 |
个 |
若干 |
|
|
银行卡识别 |
银行卡 |
根据国家题库要求制作 |
张 |
若干 |
|
|
相关票据填写、审核 |
发票填写 |
普通发票 |
仿真 |
本 |
若干 |
|
|
支票填写、审核 |
支票 |
仿真 |
本 |
若干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