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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行政执法职权核准界定结果
2007年03月14日

行政执法主体: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类别: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行政征收一览表


序号

征收项目

征收标准(元)

依据(印发机关、时间、条款项内容)

备注

1

中央、省属和军队驻穗单位养老保险缴费

1.单位缴费:缴费基数×18%

2.个人缴费:缴费基数×8%

1.《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四十条


2.《关于调整中央、省属及军队驻穗单位社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的复函》

3.《关于调整全省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的通知》

 

2

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工本费

4元/册

《广东省收费许可证》

 

 

        注:以上内容以具体法律法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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