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劳社培就〔2006〕9号
广东康美斯美容用品实业有限公司:
报来申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函悉。经审核,我厅同意设立广东省艺盟美容美发艺术职业培训学校,法定代表人:王国文。具体事项如下:
一、核准职业培训学校按以下项目开展培训活动。
办学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北613号振兴商业大厦3楼301室
办学类型:美发师、美容师、化妆师,层次:初、中、高级
二、职业培训学校须办妥以下手续方能开展培训活动。
(一)凭本批复到我厅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到公安机关办理刻制职业培训学校印章手续,印章启用前应将印模报我厅备案。
(二)凭《办学许可证》到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办理非企业单位登记手续;到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招生广告和简章须报我厅备案。
三、职业培训学校应遵守《职业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建立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国家、省职业技能培训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国家职业标准开展培训活动,并组织培训结业学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
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抄送:省教育厅、省民间组织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