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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广东台山供销饮食职业培训学校更名为广东厨艺职业培训学院的批复
2006年10月24日

         粤劳社培就〔20068

 

广东台山供销饮食职业培训学校:

申报材料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99号)和有关规定,经合格评估,同意你学校升格并更名为广东厨艺职业培训学院并换发许可证。具体事项如下:

一、广东厨艺职业培训学院,法定代表人:梁东祥,办学地址:广东省台山市台城南门105六楼,办学类型: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烧腊师,层次:初、中、高级。

二、凭本批复持原许可证到我厅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三、凭《办学许可证》到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办理非企业单位登记手续;到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到公安机关办理刻制印章手续,印章启用前应将印模报我厅备案,并将原印章送交我厅销毁。

四、应遵守《职业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建立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国家、省职业技能培训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国家职业标准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活动,并组织培训结业学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

五、招生广告和简章必须真实、准确并报我厅备案。

 

                         二○○六年三月六日

 

抄送:省教育厅、省民间组织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稿件来源:培训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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