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劳社培就〔2006〕7号
广东省专业技术培训中心:
申报材料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99号)和有关规定,经合格评估,同意你中心更名为广东省科技职业培训学校并换发许可证。具体事项如下:
一、广东省科技职业培训学校,法定代表人:叶伯享,办学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广东省科学馆大院西侧,办学类型:电工、计算机操作员、电梯维修工、家电维修工、空调制冷工程维修工、模具制造工,层次:初级、中级。
二、凭本批复持原许可证到我厅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三、凭《办学许可证》到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办理非企业单位登记手续;到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到公安机关办理刻制印章手续,印章启用前应将印模报我厅备案,并将广东省专业技术培训中心印章送交我厅销毁。
四、应遵守《职业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建立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国家、省职业技能培训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国家职业标准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活动,并组织培训结业学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
五、招生广告和简章必须真实、准确并报我厅备案。
二○○六年三月六日
抄送:省教育厅、省民间组织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