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劳社培就〔2006〕17号
广东宏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申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材料悉。经审核,同意设立广东城市建设职业培训学校,法定代表人:赖伟民。具体事项如下:
一、核准按以下项目开展培训活动
办学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华乐路57号华乐大厦(北塔)四楼。
办学类型:砖瓦工、油漆工、木工、钢筋工、混凝土工、架子工、抹灰工、防水工,层次:初、中、高级;电脑操作员,层次:初、中级;计算机网络操作员,层次:中、高级。
二、须办妥以下手续方能开展培训活动
(一)凭本批复到我厅办理《办学许可证》和到公安机关办理刻制职业培训学校印章手续,印章启用前应将印模报我厅备案。
(二)凭《办学许可证》到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办理非企业单位登记手续;到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招生广告和简章须报我厅备案。
三、应遵守《职业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建立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国家、省职业技能培训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国家职业标准开展培训活动,组织培训结业学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
二○○六年八月四日
抄送:省教育厅、省民间组织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