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参保人的医疗保险待遇,充分发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资金用于医疗消费的作用,从9月4日起,珠海市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外来劳务人员大病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支付限额,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出范围。
一是提高职工医疗保险及大病医疗保险封顶线。一个社保年度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外来劳务人员大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住院医疗费用最高限额由20万元提高至25万元,支付比例政策不变。
二是进一步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出范围,可用于支付参保人配偶、父母或子女所发生的下列费用: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及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所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费用;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和未成年人基本医疗保险后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所发生的住院起付标准及核准医疗费用的自付部分;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及其配偶、父母或子女预防接种的疫苗费用(按规定免费的除外)。
(珠海市劳动保障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