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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外来工权益保护专题调研组视察省劳动仲裁庭
发布日期:2008-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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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5日上午,全国人大代表外来工权益保护专题调研组一行到省劳动保障厅开展调研,期间,在省劳动保障厅刘友君厅长、张凤岐副厅长的陪同下,全国人大外事委副主任委员、省科协主席卢钟鹤和调研组其他成员视察了省劳动仲裁委员会办公场所和仲裁庭,听取了省仲裁办朱德良主任关于全省劳动仲裁工作情况的汇报。之后,调研组召开座谈会,听取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广东省维护外来员工合法权益工作情况的汇报》。
    刘友君厅长在发言中指出,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外来员工工作,各地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原则,围绕“六个有”(上岗有培训、劳动有合同、工资有保障、伤病有保险、维权有渠道、生产生活环境有改善)德目标,一手抓制度建设,一手抓执法监督,取得了较好成效。主要做法是“六个强化”,即:强化组织领导,基本形成了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德外来员工维权工作格局;强化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建设,切实解决外来员工工资偏低和拖欠问题;强化劳动用工管理,积极改善外来员工劳动保护条件;强化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强化社会保障工作,积极解决外来员工后顾之忧;强化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努力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在介绍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时,张凤岐副厅长指出:我省完善了劳动争议处理办法,积极探索建立“仲裁为主,诉讼为辅”的劳动争议处理新机制,全面推进劳动仲裁机构实体化和人员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根据涉及外来员工劳动争议案件特点改进办案方式,实现劳动争议案件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及时解决涉及外来员工的劳动争议。2007年,全省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处理劳动争议12万宗,约占全国1/4,涉及劳动者人数19.7万人。为更好地实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劳动合同法》,统一裁审标准,提高办案效率,省劳动保障厅与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制定了《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并于今年7月在全省正式实施。
    同时还强调我省下一步要进一步加强外来员工权益维护工作的对策措施,主要是:加强领导,着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推动外来员工维权工作的良好氛围;立足当前,着力解决外来员工权益保障的突出问题;着眼长远,着力完善和落实保障外来员工权益的政策措施,并建议从实际工作需要出发,科学确定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编制,从我省以不到全国1/15的在职仲裁员人数处理约占全国总数1/4的案件、仲裁员超负荷工作已到极限的现状出发,建议国家统一出台相关政策标准,按与管理对象的一定比例配备劳动争议仲裁员,有效加大外来员工权益维护力度。

 
 
          稿件来源:省仲裁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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