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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粤劳社办[2008]3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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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企业薪酬管理政策培训班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劳动保障局,各相关单位、部队企业:
十六届五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新时期企业工资分配工作十分重视,作出了许多重要论述,我省也出台了一系列新的企业薪酬管理法规政策。为加快培养一支熟悉企业薪酬政策法规业务的工作人员队伍,全面宣传和贯彻落实好新的企业薪酬管理政策,根据《广东省劳动保障厅2008年度劳动保障业务培训计划》(粤劳社函[2008]333号),我厅决定于近期举办两期企业薪酬管理政策培训班,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各市、县(市、区)劳动保障局劳动工资科(股)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二)各企业单位薪酬管理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十六届五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收入分配的重要论述;
(二)企业经营者薪酬管理政策;
(三)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和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四)国家和省新出台的企业工资分配政策。
三、培训师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专家及省劳动保障厅劳动工资处负责人等。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第一期:9月24—26日(9月23日下午报到)
地点:清远市迎宾馆,清远市北江二路,
电话:0763-3363999。
第二期:10月中旬
地点:河源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其他
(一)培训费用:1180元/人(费用包括学习费、资料费、食宿费等)。
(二)报名:各地级以上市劳动保障局请组织好本地区(包括市、县、区)相关人员的报名工作,特别是粤北片各劳动保障局要积极发动各单位、企业派人参加。并请各参加培训单位和企业务必于2008年9月10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报名表见附件)传真至省职业训练指导中心。
(三)第一期培训班学员需集中前往培训地清远市的,请于9月23日下午2:00前在越秀区惠福东路546号广东就业服务大厦门口集中(需集中前往的务必在回执上注明)。自行前往培训地的学员请在9月23日下午4:00后到清远市迎宾馆大堂办理报到手续。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张 璇:(020)83178092、13808846273
周玉芳:(020)83388509、13560044595
传 真:(020)83178095
(五)汇款单位及帐号:
名 称:广东省职业训练指导中心
开户行:广州市建设银行 羊城支行
帐 号:44001420202053000876
附件:企业薪酬管理政策培训班报名回执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