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粤劳社〔2008〕67号
关于举办劳动保障系统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培训班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劳动保障局(劳动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已于2007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审议通过,将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为了使我省劳动保障系统领导和管理人员及时准确掌握《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深刻领会法律的精神实质,确保新法的顺利贯彻实施,我厅定于2008年3月下旬举办两期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市、县(市、区)劳动保障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负责人及1-2名业务骨干,法制、劳动关系、举报投诉、电话咨询等部门处长(科长、股长、主任)。
二、培训内容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仲裁程序与民事诉讼规定、劳动合同争议处理的法律适用、劳动仲裁热点难点问题解读等。
三、培训师资
省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和相关处室负责人。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第一期:2008年3月25-26日,24日下午报到,26日午餐后结束;
第二期:2008年3月27-28日,26日下午报到,28日午餐后结束。
地点:广州华燕宾馆,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92号,电话:(020)38363232。
五、其他
(一)培训费760元,包括资料费和食宿费等。
(二)报名:各地级以上市劳动保障局组织好本地区(包括市、县、区和有关单位)的报名工作,并请务必于2008年3月18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报名表见附件1)传真至省职业训练指导中心。
(三)报到:请参训人员自行前往培训地点(交通示意图附件2)。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张 璇:(020)83178092、13808846273;
周玉芳:(020)83195647、13560044595;
传 真:(020)83178095;
电子邮箱:z.xuan123@tom.com
(四)收款单位及帐号:
名 称:广东省职业训练指导中心;
开户行:广州市建设银行 羊城支行;
帐 号:44001420202053000876。
附件: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培训班报名表
2、广州华燕宾馆交通示意图(本通知略)
二○○八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