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劳动保障局(劳动局):
为了更好地贯彻全省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的精神,大力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我厅定于2007年9月下旬举办两期全省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二)劳动保障监察办案程序和文书使用;
(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四)《劳动合同法》。
二、培训对象和要求
(一)第一期为新加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拟领取专职劳动保障监察证件的人员;
(二)第二期为专职劳动保障监察证件已到期需换证,以及因工作关系已经提前换证而未参加培训的人员。
经考试合格后换发劳动保障监察证件。
三、培训师资
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业务处室的负责人授课。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
|
第一期时间 |
内 容 |
|
9月24日 |
上 午 |
报 到 |
|
14:00时至15:20时 |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
|
15:30时至17:30时 |
劳动保障监察办案程序和文书使用 |
|
9月25日 |
8:00时至10:00时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
|
10:10时至12:10时 |
《劳动合同法》 |
|
14:00时至15:30时 |
考试(考试结束后返回) |
|
第二期时间 |
内 容 |
|
9月26日 |
上 午 |
报 到 |
|
14:00时至15:20时 |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
|
15:30时至17:30时 |
劳动保障监察办案程序和文书使用 |
|
9月27日 |
8:00时至10:00时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
|
10:10时至12:10时 |
《劳动合同法》 |
|
14:00时至15:30时 |
考试(考试结束后返回) |
(二)培训地点:金城大厦(原金城宾馆),地址:广州市东山口东华北路168号(地铁一号线东山口站A出口)。
五、其他
(一)费用:850元(包括培训费、证书资料费、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二)报名:请市、县(区)劳动保障局协助做好所属单位的组织报名工作,统一填报全省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培训班报名回执,并请于9月18日前传真到省职业训练指导中心。
(三)请参加培训的人员直接到培训地点报到。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张 璇:(020)83178092、13808846273
孔令强:(020)83178093;
传真电话:(020)83178095;
电子邮箱:z.xuan123@ tom.com
附件:全省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培训班报名回执
二○○七年九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