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财务司、财政部教科文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关于报送生源地为汶川地震重灾区的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的通知》(教财司函〔2008〕235号)要求,请你们认真填报有关信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技工学校接收生源地为51个重灾县学生及家庭经济困难情况,以学校为单位,填报《生源地为汶川地震51个重灾县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名单汇总表》(以下简称为《名单汇总表》)(见教财司函〔2008〕235号文附表1)。
二、各有关技工学校将今年部统一安排的灾区转移来粤就读技工学校的学生信息和我厅组织的对口援助汶川籍的学生信息需一并单列上报。
三、请各有关技工学校于10月24日前将电子邮件和加盖公章的汇总表报送我厅技工教育管理处。填报数据必须客观、真实、准确、完整。
联系人:苏运雄、梁欣欣
联系电话:020-83333247、83372995
传 真:020-83353299、83192406
邮 箱:LXX83372995@126.com
附件:教育部财务司、财政部教科文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关于报送生源地为汶川地震重灾区的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的通知》(教财司函〔2008〕235号) http://www.xszz.cee.edu.cn/show_news.jsp?id=1672
省劳动保障厅技工教育管理处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