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技工学校:
现就2008年新生电子注册及统计快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家财政部、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部的要求,请各技工学校按照《关于统一使用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统计信息管理系统软件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函[2007]97号),务必于 2008年10月13日前完成2008年新生的电子注册录入工作(上届学生信息不全的,要补录),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学生户口性质、是否是低保家庭等项目。
二、2008年—2009年学年助学金发放将以此次录入上传的信息数据为准,凡未按规定及时上报国家助学金数据的学校,影响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责任由学校承担。
三、做好技工学校2008年毕业生就业情况和招生统计快报工作,于10月17前报送《2008年技工学校就业和招生情况统计表》。
四、要求各技工学校要认真录入和填写,确保学生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联 系 人:陈亮、梁欣欣 联系电话:020-83186550、83372995 传 真:020-83192406、83353299
省劳动保障厅技工教育管理处
二○○八年十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