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位置: 劳动厅子网 > 广东省技工教育在线 > 新闻中心 > 最新动态
粤劳社函〔2006〕513号
各地级以上市劳动保障局(劳动局),各技工学校:
根据省府办公厅《关于省级重点技工学校评估审批问题的复函》(粤办函〔2005〕428号)和《广东省重点技工学校评估标准》(粤劳社〔2002〕169号),经专家组评估论证,佛山市交通技工学校、茂名市第二技工学校、韶关市机电技工学校、粤北技工学校达到省重点技工学校评估标准,现予以公布。
二〇〇六年五月十日
粤ICP备06024901号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地址:广州市教育路88号 电话:020-83333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