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和职业培训工作,加强职业资格证书建设,加快推进和落实广东省职业指导人员队伍专业化的建设,我校作为“广东省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举办了多期全省高校、技工学校、中专学校和各市属、区属劳动保障部门的职业指导人员职业资格考前培训班,聘请了国家劳动保障部和本省职业指导专家学者全程授课,取得较好的实效。为做好2007年职业指导人员资格鉴定认证工作,我校将组织举办2007年第二期广东省职业指导人员职业资格鉴定考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各学校主管学生就业工作的领导和学生处(科)老师、班主任;
2、各级劳动系统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教育培训机构、企事业单位等从事和准备从事职业指导工作、就业服务、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的人员;
3、已取得职业资格证、希望申报高一级资格的人员;
4、未通过职业资格鉴定、要求补考的人员。
二、授课师资及培训内容
本培训班由国家劳动保障部和本省职业指导专家任教辅导,主要内容为职业指导员、助理职业指导师、职业指导师、高级职业指导师等四个级别考核的方法要求和重点难点的讲解。
三、培训时间:2007年9月27—9月30日。
四、考试时间:2007年11月18日
五、培训及报到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杏坛大街84号,广东省海之珠职业培训学校。
六、收费标准及付款方式
1、培训费用:(含教材费、资料费、文具费,不含食宿费)
职业指导员: 650元/人
助理职业指导师: 800元/人
职业指导师: 950元/人
高级职业指导师: 1200元/人
培训费缴交方式:
(1)通过银行汇款。开户银行:广州市商业银行海珠支行;
户名:广东省海之珠职业培训学校;帐号:292-8004669-47。
(2)报名时直接缴交,并领取教材和资料。
2、鉴定考核费
职业指导员: 300元/人
助理职业指导师: 380元/人
职业指导师: 600元/人
高级职业指导师: 700元/人
申报资格审核通过的学员,可将鉴定考核费直接交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联系电话:83361541。或通过银行汇款交付(开户银行:建行羊城支行;户名:广东财政代收费专户;帐号:20880001)。
七、报名办法
1、初考人员对照申报条件填报《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请表》(附件2),申报高师还需同时填报《高级职业指导师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附件3),并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从事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工作年限证明;
(3)大一寸黑白光面照片3张;
(4)学历文凭复印件和职称证书复印件;
(5)发表的论文和著作复印件;
(6)受表彰奖励材料等。
2、补考人员填报《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请表》和《职业指导人员职业资格鉴定补考人员报名册》(附件5),并交大一寸黑白照片2张。
3、申报材料请于2007年9月10日前报送广东省海之珠职业培训学校。
八、职业资格证书:
考试合格由国家劳动保障部核发统一职业资格证书。
九、联系方式:
报名及培训单位:广东省海之珠职业培训学校
联系地址:广州市宝岗大道杏坛大街84号
电话:020-84396981、34386755、31605188 彭老师
传真:020-34386755
E-mail:gzhzz8386@163.com gzhzz8386@21cn.com
若需要查阅及下载申报表格,请到广东海之珠职业培训学校网站下载。
网址:http://www.gdhzz.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