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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处(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
2006年06月01日

一、劳动监察处负责指导协调全省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二、负责对举报投诉违法案件的立案处理;
三、负责拟订劳动保障监督检查工作规范;
四、负责监督检查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依法行使劳动保障行政处理和处罚权;
五、拟订处理劳动保障方面突发事件的政策和办法;组织全省性劳动保障监督检查活动;协调、指导、组织查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处理劳动保障方面重大突发事件;
六、承办对省属、中央和部队驻穗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七、组织和指导全省开展劳动保障年审工作,具体承办省属、中央和部队驻穗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年审工作;
八、承办对省属、中央和部队驻穗用人单位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审查、备案;
九、负责全省劳动保障监察员的培训、考核、发证、管理工作;负责省属、中央和部队驻穗用人单位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的培训、考核、聘任工作,指导全省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管理工作;
十、承办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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