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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保险处
2006年06月01日
一、拟订农村养老保险的基本政策、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失地农民和城镇务工的农村户籍人员返乡后的养老保险的基本政策和个人账户管理办法;
二、拟订农村养老保险费用筹集办法、待遇项目、给付条件和给付标准;
三、拟订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政策、运营办法和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拟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统计等各项管理制度;
四、拟订农村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的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指导、监督、检查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的缴纳、待遇给付和基金的运营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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