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劳社培就〔2006〕20号
广东四达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申报材料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99号)和有关规定,经评估,同意你中心更名为广东四达职业培训学校并换发许可证。具体事项如下:
一、广东四达职业培训学校,法定代表人:姚强,办学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中国科学院广州分院9号楼西座118-124室,办学类型:人力资源管理员(层次:中级)。
二、凭本批复持原许可证到我厅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三、凭《办学许可证》到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办理非企业单位登记手续;到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到公安机关办理刻制印章手续,印章启用前应将印模报我厅备案,并将广东四达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印章送交我厅销毁。
四、应遵守《职业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建立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国家、省职业技能培训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国家职业标准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活动,并组织培训结业学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
五、招生广告和简章必须真实、准确并报我厅备案。
二○○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抄送:省教育厅、省民间组织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