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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培训与技能竞赛
关于印发全面推进职业技能开发事业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 广东省劳动厅
【颁布日期】 1998-04-30
【实施日期】 1998-4-30
【发 文 号】 粤劳技〔1998〕93号
各市、县(区)、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局,省直有关单位,中央驻粤有关单位,各技工学 校:
现将我厅制订的《全面推进职业技能开发事业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情况 ,认真贯彻执行。
一九九八年四月三十日
全面推进职业技能开发事业实施意见
为了切实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国务院《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和省政府《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用12年的时间,在我省建立起一个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劳 动力市场需要的包括五个子体系的职业技能开发体系,把我省职业技能开发事业全面推向21 世纪,特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建立科学和高效的职业技能开发管理工作体系
1、要充分认识培养思想作风过硬、业务素质高的职业技能开发管理干部队伍的战略意义, 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建设好这支队伍。
2、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和健全我省职业技能开发的法规、规章,逐步走上依法管 理的轨道。
3、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和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总体规划, 做到布局合理、结构优化,使之达到规范化和现代化的目标。
4、建立和完善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实体开办审核、验收评估和教学督导管理制度。严格技工 学校办分校、校外班的管理。技工学校办分校、校外班要按省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省一类技 工学校以上的学校可申办分校、校外班,省二类技工学校不准办分校;省三类以下的技工学 校不准办分校、校外班;控制分校、校外班的规模,原则上分校、校外班的总体规模不得超 过总校原申报规模的30%。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不得开办分校和校外班。对评估、 年检不合格的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实体要限期整改,对办学质量差、管理混乱的,停止其招生 或撤销其办学资格。
5、劳动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职业技能资格鉴定、证书核发和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及鉴定所( 站)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我省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不能从事面向社会的职业培训活动,要严格遵守教考分离的原则。
6、加强全省技工全校招生和毕业生的管理。全省技工学校新招学生应列入当年国家招生计 划,并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劳动行政部门规定的统一招生考试,经省、市招生办公室批准录 取。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学生,一律不予承认。
加强全省技工学校教育的学历证书管理。从1998年开始,全省技工学校毕业证书统一由省劳 动厅印制编号和审核、验印。
7、在全省各地逐步实行劳动预备制度。试点城市,要积极组织实施工作;未试行的地区, 要抓紧时间,做好实施的基础性工作。
8、积极推行就业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到本世纪末,对技术性强的工种,实行持 职业资格证上岗;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凭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对职业学校和部 分大专院校工科毕(结)业生,逐步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并重制度。
9、要有计划地逐步运用现代化的手段进行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的管理,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和 效率。
10、各级劳动部门要充分发挥劳动业务的整体功能,统筹规划,协调一致,积极推进职业技 能开发工作。
就业工作要切实推行就业准入制度:城镇新生劳动力求职和就业须持有职业教育培训毕(结) 业证书和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职业介绍机构才予登记,用人单位才能录用。劳动关系工作 要把好劳动合同关;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应要求被录用的职工提供相应的职业教育培训毕( 结)业证书和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鉴证劳动合同,要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规定 的,要求其改正后再予办理劳动合同鉴证。劳动监察工作,要把执行《职业教育法》、实行 劳动预备制度作为劳动年审的重要内容。对用人单位执行情况实施监察,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对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管理,教研机构要协助做好教学质量督导、办学规范检查、教学计 划、大纲的审定、教材开发和教学研究等工作;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对非职业学校毕业生申报 鉴定的人员,须参加相应的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了省劳动厅统一印制、由劳动部门核发的职 业技能培训结业证书,才准予受理技能鉴定。
11.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的领导,充实职业技能开发职能机构的 力量,地级以上市的管理机构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充实人员。
二、完善充满活力和规范的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体系
1.在党的教育方针指引下,以经济发展和劳动力市场需求为导向,建立和完善充满活力、结 构协调、布局合理、覆盖城乡、职前职后相衔接的多形式、多层次、多功能,以技工学校为 骨干、职业培训机构为基础的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体系。
2.技工学校要狠抓教育质量,适度扩大办学规模,提高管理水平,继续深化改革,走内涵发 展为主与外延协调发展的道路。
(1)努力办好一批骨干技工学校。到21世纪初,全省要办高级技工学校10所、国家级重点技 工学校10
所、省级重点技工学校40所。与此同时,在全省技工教育系统实施“368工程”, 即到21世纪初全省选拔和树立30所名校、60个名牌专业和800位名教师,使之成为全省技工 教育的典范和广大技工教育工作者的榜样。
(2)从现在到本世纪末,要组建起10个技工学校教育集团。省属技工学校选择省技工学校、 省出版技工学校、省轻工业技工学校等学校为试点,首先组建 起教育集团。各地级以上市根据实际,可选择一所条件较好、实力较强的学校,组建市级技 工学校教育集团。对规模较小的学校应采取合并、联合等方式进行重组,通过实现资源共享 、优势互补的集团化办学等形式,提高全省技工教育资源的利用率。技工学校集团将享受相 应的优惠政策和办学自主权。
技工学校教育集团可探索实行以保障社会效益为前提的股份制。在管理体制上可实行董事会 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3)省级以上重点技工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实施综合性职业培训基地建设,争取在本世 纪末,在省级以上重点技工学校中建立起10个省级综合性职业培训基地,实行一套人马,两 块牌子。
各地级以上市也要选取符合条件的技工学校进行试点,积极推进市级综合性职业培训基地建 设。
(4)重视和加强技工学校领导班子和教师队伍的建设。办学主管部门应重视和加强所属学校 的领导班子建设,领导班子人员配备要有合理的结构,要落实校长负责制,建立任期目标责 任制。
技工学校要逐步实行校长持证上岗制度,省级以上重点技工学校,校长的任免要征求省劳动 厅的意见。技工学校教师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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