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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劳动部办公厅印发的第三批《技工学校专业目录》的通知
【颁布单位】 广东省劳动厅办公室
【颁布日期】 1997-01-08
【实施日期】 1997-1-8
【发 文 号】 粤劳办发[1997]1号
广东省劳动厅办公室
关于转发劳动部办公厅印发的第三批《技工学校专业目录》的通知
粤劳办发[1997]1号
各市劳动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三批〈技工学校专业目录〉的通知》(劳办发[1996]260号)转发给你们,请连1995年转发的第一、第二两批<技工学校专业目录)一并执行。
一九九七年一月八日
劳动部办公厅
关于印发第三批《技工学校
专业目录》的通知
劳办发[1996]2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解放军总后勤部生产管理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我部组织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第一、第二两批《技工学校专业目录》(23个行业,409个专业)已于1995年印发。
第三批《技工学校专业目录》(129个专业)由建设部等5个部门制定,业经我部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以此作为技工学校专业设置的依据,规范技工学校的教学管理。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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