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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预备制度
转发劳动部关于颁布第二批劳动者就业上岗前必须培训的技术工种目录的通知
【颁布单位】 广东省劳动厅
【颁布日期】 1996-11-15
【实施日期】 1996-11-15
【发 文 号】 粤劳技[1996]207号
广东省劳动厅
转发劳动部关于颁布第二批劳动者就业上岗前必须培训的技术工种目录的通知
各市劳动局、省直各有关单位,中央驻粤有关单位:
现将劳动部《关于颁布第二批劳动者就业上岗前必须培训的技术工种目录的通知》(劳部发[1996]29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我厅印发的《广东省从事技术工种劳动者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规定》的要求,一并贯彻执行。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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