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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劳动部关于实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的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 广东省劳动厅
【颁布日期】 1993-05-19
【实施日期】 1993-5-19
【发 文 号】 粤劳计[1993]41号
广东省劳动局
转发《劳动部关于实施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
机制条例〉的意见》的通知
各市劳动局、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劳动部印发的《劳动部关于实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的意见》(劳政字[1993]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广东省贯彻(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实施办法》一并贯彻执行;二者如有不尽一致之处,请按我省的《实施办法》执行。有关我省企业招工和内部分配以及进一步深化劳动、工资、保险三大制度改革的具体问题,我局将于近期提出实施意见,并下发执行。
一九九三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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