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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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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公安部、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清理整顿出入境中介机构的通知
【颁布单位】 广东省劳动保障厅
【颁布日期】 2001-01-27
【实施日期】 2003-5-9
【发 文 号】 粤劳社[2001]13号
各地级上市、顺德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公安部、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清理整顿出入境中介机构的通知》(公通字〔2000〕10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和粤府〔2000〕74号、粤公通字〔2001〕3号的部署要求,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公安、教育、工商部门,重点对出入境劳务中介机构进行清理整顿,坚决打击“三无”中介机构。清理整顿情况于2001年1月20日前报我厅培训就业处。
二○○一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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