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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临时工的用工形式是否存在等问题的请示〉的复函》的通知
【颁布单位】 广东省劳动厅
【颁布日期】 1996-11-13
【实施日期】 1996-11-13
【发 文 号】 粤劳关[1996]205号
广东省劳动厅
转发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临时工的用工形式是否存在等问题的请示〉的复函》的通知
各市、县(区)劳动局:
现将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临时工的用工形式是否存在等同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6]215号)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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