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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律之光渗透到全社会各阶层、各部门
2006年05月30日

  2005年深圳市劳动保障系统在上级劳动保障部门和深圳市普法办的直接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密围绕“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这一中心工作任务,不断创新普法模式,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地开展普法工作。全年全市共投入普法经费共600多万元,举办法律法规培训班1200多期,培训人数超过30万,组织现场咨询300多场次,在电视台、广播电台制作普法节目 300多期,在报纸制作普法专版600多期,在工业区等地设置普法专栏420多个,制作普法专刊3000多期,在交通要道制作大型宣传广告牌8个,发放普法资料300多万份。省、市“四五”普法考核领导小组高度评价:“深圳市劳动保障局的普法工作走在了全社会普法工作的前端,是深圳市‘四五’普法的一面旗帜。”回顾全年工作,我们的主要做法和经验是:
一、机构落实、规划到位、保障有力
(一)成立普法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成立由管林根局长任组长的深圳市劳动保障普法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年初召开普法动员大会,每个季度召开1次普法分析会。我局设立普法办公室,安排4名业务骨干专司普法工作,并配备各种普法设备,使普法工作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局领导经常主动过问、指导普法工作,每次周末户外咨询日活动都亲自参加。
(二)制定普法制度及计划。制定切实可行的《深圳市劳动保障普法宣传教育制度》和《深圳市2005年劳动保障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将普法任务层层分解到相关部门甚至工作人员,任务不完成则年度考核不合格,从制度上确保任务不落空、不流于形式。
(三)不断充实普法宣传力量。挑选35名业务骨干,并在市人大、市法制办等单位聘请多位法律专业人士,共同组建劳动保障普法宣教队。成立“12333”和“96888”电话咨询中心,安排 40多名工作人员专司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咨询工作,2005年人工处理咨询投诉114.3万人次。市、区、街道、社区全部开设劳动保障咨询窗口,真正实现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普法宣传进社区。
(四)保障机制落实到位。将普法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抽调部分行政经费用于普法,2005年共投入普法经费1600多万元。领导小组定期对相关单位的普法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考核评优。
二、制度健全、措施得力、常抓不懈
(一)实行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定期学法制度。建立每周三下午学习制度,确保每人每月参加1次法律法规培训。2005年共组织相关培训97期,普法考试2次,人年均培训时间超过60小时。同时,我局把工作人员学法情况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和评先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建立有关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建立劳动保障执法人员、听证员和仲裁员持证上岗制度,相关工作人员必须通过学法考试,取得有关证件才能上岗。
(三)结合日常业务广泛开展普法活动。比如,社保中心结合扩面征缴、工伤事故调查的机会,全年共到3万多家企业宣讲法律法规。监察部门实行分片包干和挂点服务,结合监察工作向企业和员工发放普法资料、宣讲法律法规。就业部门结合再就业工作,大力加强再就业政策法规的普法宣传力度。
(四)建立用人单位管理人员培训制度。按照“自愿报名”的原则,定期组织企业劳资人员系统学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针对用人单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与总工会、总商会、外商协会等单位定期联合举办专题培训及讲座。结合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定期举办有针对性的违法企业经营者法律法规学习班。2005年累计培训劳资人员7200多人、经营者1600多人。
(五)大力加强农民工普法培训。农民工占我市劳动力四分之三以上,是普法的重中之重。2005年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免费组织农民工培训1000多期,培训人数超过30万。9—10月每个街道免费组织了1—2期农民工普法骨干培训班。
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工作扎实
市、区劳动保障部门上下一心,群策群力,通过各种载体使劳动保障普法渗透到全社会,真正做到“报刊有文字、电视有图像、电台有声音、网络有信息、宣传有资料”。
(一)积极创新普法宣传新模式。2005年5—7月开展“‘四五’普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与我同行”万人签名活动,签名员工超过2万,全部获得一套“四五”普法书籍。11月由我局牵头,团市委、市普法办参与组织“万名义工及法律志愿者送法上门”活动,发放普法资料超过100万份。全年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共组织法律法规有奖问答及普法宣传晚会16场,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使广大劳动者潜移默化地接受劳动保障普法教育。市、区劳动保障部门设立多个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电脑触摸屏和演示屏,供用人单位和员工查询相关法律法规。全年共在广深高速公路、火车站、地铁口、华强北商业街制作大型普法广告8个。
(二)编印派发各种普法宣传资料。编印《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必读》、《给你一把金钥匙——劳动保障法律法规问答》、《劳务工100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DVD》等普法资料10多种。2005年全市张贴《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挂图》2万多套。
(三)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加大普法力度。在《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等报刊长年制作“局长信箱”、“打工世界”和“社保信箱”等多个普法专栏。在深圳电视台“法制纵横”栏目长期开设“劳动法一分钟”问答节目,定期在黄金时间制作普法广告。在深圳广播电台以广播剧、有奖问答等形式长年举办“劳动社保五分钟”、“共同的家园”等普法节目,每天早上黄金时间播出劳动保障普法报时节目。管林根局长、袁建勇副局长等局领导 4次带队到深圳广播电台“深圳事大家议”节目接听热线,与广大市民直接对话,接受大家的咨询投诉。建立“深圳劳动保障信息网”,方便市民查询下载法律法规。
(四)定期组织宣传月、宣传周和咨询日活动。2005年组织宣传月活动2次、宣传周活动4次,咨询日活动16次。如3月7日至12日,连续6天设立21个咨询点,300多名业务骨干走上街头现场答疑,发放《农民工维权手册》、《农民工进城就业指南》和《深圳市劳动保障法制宣传册》等资料56万多本,接待咨询及投诉近2万人次。
(五)举办劳动保障论坛、答疑会和座谈会。2005年针对劳动保障热点问题,在公园、工业区等群众密集地举办“劳动保障论坛”3场,邀请政府部门、用人单位及员工代表参加。通过讨论甚至争论,使大家更深刻地理解掌握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为了加强沟通、加深理解,提高普法宣传效果,全年共组织针对企业经营者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答疑会、座谈会17场,促使经营者更好地理解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六)开展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在《深圳法制报》等新闻媒体举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有奖知识竞赛”,得到广大用人单位和员工的积极响应,收回有效答卷近5万份。福田区劳动局在我局指导下组织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电视大奖赛,在辖区内掀起学习劳动法的热潮。
(七)大力开展送法上门活动。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定期通过赠送普法资料、授课、指导制定规章制度等形式大力开展送法上门活动,将法律法规主动送到建筑工地、“三来一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各类用人单位、直接送到农民工手上。据不完全统计,2005年共为370多家用人单位送法上门。6月,管林根局长亲自带队到富士康集团、东湖街道办送法上门。到龙城街道某鞋厂送法上门时,鞋厂负责人和2000多员工列队排成“法”字,表达“依法务工、依法管理”的决心。
四、普法工作成效显著,实现了三方共赢,受到了广泛好评
(一)劳动保障系统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真正实现“政务行为法制化、政务程序简便化、政务活动公开化、政务决策民主化、政务方式文明化、政务质量标准化、政务手段现代化、政务考核指标化”。2005年我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维持率、胜诉率超过90%。2005年我局7个行政许可项目和7个行政审批项目在全市绩效考评中每月排名均在前5名。
(二)用人单位依法经营自觉性逐步提高。用人单位自觉学法、守法的情况明显好转,许多用人单位主动邀请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人员为其员工讲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2005年我市劳动合同签订人数达495万;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新增3984家,涉及员工22.86万人;最低工资大幅提高,欠薪大幅减少;养老、医疗、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352.75万、393.58万和603.54万,分别比2004年增长19.2%、73.4%和67.3%。工伤保险参保突破600万人,为全国参保人数最多的城市。2006年春节期间我市没有发生一宗欠薪投诉案件,为历年最好。
(三)员工依法维权意识明显增强。员工遇到劳资纠纷时,胡搅蛮缠的少了,依法维权的多了;罢工堵路的少了,循信访、仲裁和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问题的多了。员工法律意识明显增强,2005年立案受理的劳动争议案达13190宗,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达596件。
  2005年我局被广东省委省政府授予“广东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被评为全国劳动保障系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与此同时,我市2005年的劳动保障普法工作不断探索,走出了一条颇具特色的路子,得到了全社会的广泛好评,中央、省、市新闻媒体多次进行报道。成绩属于过去,辉煌有待未来。我市劳动保障系统工作人员,一定会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劳动保障部门的有力指导下,与时俱进、再接再励,推动我市劳动保障普法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构建“和谐深圳、效益深圳”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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