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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 关于探亲假( 张焕新| 2008-07-17 10:3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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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一家国有企业工作了6年,一直都有签订《劳动合同》,但都视为临时工。我父母不在广州,未婚。请问我这种情况是否能享受探亲假的待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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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政府关于职工探亲待遇规定的实施细则》第三条:“经劳动部门批准使用的临时工、合同工,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今后仍继续留用的,未婚的可按《探亲规定》第三条(二)项探望父母,已婚的可按《探亲规定》第三条(一)项探望配偶;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满四年,今后仍继续留用的,可按《探亲规定》第三条(三)项探望父母。”请你直接上网查阅 《广东省政府关于职工探亲待遇规定的实施细则》全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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