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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 02年开始工作,合同期满后,用工单位不续签合同有无赔偿?( 刘德伟| 2008-07-16 09:34:28)
我02年开始工作,单位同我签了全民合同制用工(五年),期满后我再续签了五年合同。

1、如果合同期满后,用工单位不续签合同,那我能够获得赔偿?如果有,怎么样的赔偿法?

2、如果继续签订合同期内,当我想去其它单位工作时,提出申请辞职,我能否顺利去其它单位。
 回答:
你好,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从08年1月1日起,劳动者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单位违法,请你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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