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问题: 违反计划生育的妇女,是否适用劳动法三期不能解除合同规定?( amy| 2008-06-20 17:31:42) |
|
| 如果女员工违反计划生育多生小孩,其"三期"期间,企业是否需按<劳动法>规定不能解除劳动合同或调整岗位或降低工资待遇?是否也适应新<劳动合同法>关于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 |
|
| 回答: |
|
| 你好,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法规的,应按照《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处理,不适用本办法。”如果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作出的处理存在争议,可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的途径解决。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