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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 在化工类的工厂上班七年,辞职是否有补偿?( 刘庭| 2008-06-20 15:11:20)
因为在化工厂工作时间过长,因为和化学类的东西接触时间比较长,所以对身体多少会有伤害,请问,若辞职,公司应该给员工提供补偿吗?
 回答:
你好,如果工作场所经常接触到有毒有害物质对身体造成伤害,可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诊断治疗,按职业病防治的有关规定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被诊断为职业病患者可申请工伤认定,进入工伤保险申请程序。如果用人单位在没有违法的情况下,劳动者个人的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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