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下旬,全省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按照既定方案有序推进,进入整治阶段并取得阶段性成效。据统计,截至7月31日,全省共出动检查人员10096人次,检查用人单位16706户次;发现违法案件6126宗,其中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6002宗,违反职业卫生55宗,违反安全生产等规定的行政违法案件63宗,治安管理案件3宗。依法作出责令改正指令3087宗,补签劳动合同86877人,为24988名劳动者补发工资和经济补偿金4833万元,为25029名劳动者补办社会保险手续。
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于8月1日转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劳社厅明电[2007]26号),明确在整治阶段着重依法处罚和抓出实效,强调“对因工作敷衍塞责导致专项行动有关要求未得到落实的,对检查发现的重大违法行为不及时依法查处或隐瞒不报、纵容包屁的,由监察机关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各成员单位也不断推出新举措。7月30日,省卫生厅办公室转发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整治非法用工打击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卫生部门组织力量对“四小”企业存在的职业危害情况开展监督检查。8月6日,省公安厅发出了《关于深入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履行职责,依法惩处一批非法用工的犯罪分子。省国土资源厅为配合专项行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整顿无证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专项督查行动,全面排查治理矿山隐患和督促矿山自查自改,查处无证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
8月11日至19日,我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从9个成员单位中抽调人员组成9个督查组,到全省21个市对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对重大案件和各地暴露出的突出问题进行指导和协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