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广东南大职业培训学院申请报告》悉。经审核,我厅同意设立广东南大职业培训学院,法定代表人:韦立军。具体事项如下:
一、核准按以下项目开展培训活动
办学地址:广州市石榴岗路13号大院(南方医科大学南校区)。
办学类型和层次:公共营养师、保健按摩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四、三、二级);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三、二级);医药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五、四、三级);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四、三级);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资格五、四、三、二级)。
二、须办妥以下手续方能开展培训活动
(一)凭本批复到我厅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到公安机关办理刻制职业培训学院印章手续,印章启用前将印模报我厅备案。
(二)凭《办学许可证》到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办理非企业单位登记手续;到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招生广告和简章须报我厅备案。
三、应遵守《职业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建立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国家、省职业技能培训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国家职业标准开展培训活动,并组织培训结业学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二OO八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