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劳动保障局(劳动局)、各技工学校:
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技工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劳社部函〔2007〕65号)精神,为切实做好参赛准备工作,我厅决定举办第二届全国技工院校技能大赛广东选拔赛(下称“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职业和范围
(一)竞赛职业。
竞赛设置汽车修理工、焊工、工具钳工、维修电工、计算机维修工五个职业。
(二)竞赛范围。
汽车修理工、焊工、工具钳工、维修电工竞赛分为学生高级组(含各类技工院校的全日制高级工班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和学生中级组(含各类技工院校的全日制中级工班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计算机维修工大赛仅设学生中级组(含各类技工院校的全日制中、高级工班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
竞赛所设职业范围内的各级各类技工院校在校生(含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组别的竞赛。
二、竞赛标准
选拔赛标准按照劳社部函〔2007〕65号文中规定的标准执行。
三、选拔赛组织
选拔赛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主办,由省职业技术教研室组织实施。为做好选拔赛工作,决定设立选拔赛组织委员会(见附件),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职业技术教研室,并负责整个选拔赛的组织实施工作。
各技工院校需在2007年6月30日前完成初赛,并做好优胜选手的推荐工作参加省选拔赛。
有条件的地级市可以市为单位组织本地院校进行初赛,选拔优胜选手组队参加省选拔赛。
选拔赛时间拟定在2007年8月,具体实施方案另行通知。
省厅根据省选拔赛结果,确定参加全国决赛的选手名单并组织强化训练。
四、奖励
(一)对在选拔赛各职业(工种)获得前5名的选手,由选拔赛组委会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
(二)对在选拔赛各职业(工种)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考核均合格的选手:学生高级组由省劳动保障厅颁发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学生中级组由省劳动保障厅颁发中级职业资格证书。
(三)对参加选拔赛各职业(工种)的选手,由选拔赛组委会颁发“第二届全国技工院校技能大赛广东选拔赛优秀奖”证书。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龙莉、曹国平
联系电话:020-83354787
传真电话:020-83355596
附件:1.第二届全国技工院校技能大赛广东选拔赛组委会
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技工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劳
社部函〔2007〕65号)
二○○七年五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