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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劳动保障厅举行贯彻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专题学习会提出:
加快完善民生保障网 实施五项惠民重点行动计划
2008年06月23日
加快完善民生保障网实施五项惠民重点行动计划.jpg

623,省劳动保障厅举行贯彻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专题学习会,传达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汪洋书记代表省委所作的《高举旗帜改革创新 努力开创广东科学发展的美好未来》重要讲话以及《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决定》。省劳动保障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及驻穗技校校长参加了学习会。

会议指出,学习贯彻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是摆在全省劳动保障系统党员干部面前的首要政治任务。全系统要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的热潮,进一步掀起继续解放思想、积极实践大胆干事的新高潮,切实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的决策部署上来,加快推动劳动保障事业科学发展。

按照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的部署和要求,当前劳动保障要突出实施五项惠民重点行动计划:一是创业兴业计划,推进素质就业、体面就业和稳定就业,2008-2012年,力争每年扶持城乡劳动者成功创业20万人左右,带动就业80万人左右。二是全民技能提升计划。实施技工教育倍增发展和百千万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提升城乡劳动者素质,为实现“双转移”提供强大的技能人才保障,到2012年全省技工教育在校生达到100万,年技能培训规模达到100万人次。三是人人享有社会保障行动计划。完善城镇养老保险政策,加快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不断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到2012年,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参保率达到95%以上,农民工参保率达到80%以上,农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60%以上,其中被征地农民参保率达到90%以上,全征地农民参保率达100%;完善并出台我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提高统筹层次,两年内实现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扩大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年内将80%的城镇居民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加快实现全民医保;扩大工伤和失业保险基金的使用功能,促进就业和解决老工伤问题;建立省级养老保险战略储备金。四是实施最低工资标准五年调整计划和养老金三年调整计划,建立最低工资标准与社会经济发展同步增长的机制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五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行动计划,加快将广东构建成全国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加大《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贯彻实施力度;强化劳动监察执法和劳动争议仲裁工作,按照国家部署抓好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专项执法检查,着力查处拖欠工资、非法使用童工等违法行为,确保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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