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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意见》(粤府[2006]3号)提出加强失业调控工作的要求,我厅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失业调控工作的意见》(粤劳社[2006]29号),要求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再就业目标责任制中控制城镇登记失业率的任务,研究制定本地区失业调控工作方案。截止2008年2月3日,我省21个地级以上市均已制定本地区失业调控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