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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面铺开
2008年0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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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下午,国务院召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大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总结交流2007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经验,部署2008年扩大试点工作。全国会议结束后,省政府接着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对贯彻落实国务院会议精神,进一步扩大我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进行部署。副省长李容根出席会议并讲话。

李容根指出,加快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提高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和省的部署上来,有条不紊地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各项工作;要认真做好方案制定、宣传发动和人员培训等试点启动前期准备工作,有关方案要在3月底前报省联席会议办公室,6月底前启动实施试点工作。

李容根强调,各地、各部门要把扩大试点与完善制度结合起来,把加强管理和提高服务结合起来,增强政策吸引力,促进制度可持续发展。一是进一步推进制度衔接,实现城乡统筹发展。二是进一步完善资金筹集机制,合理提高保障水平。今年中央财政对我省参保居民补助资金由人均2元,提高到4元;省级财政在原35元基础上再提高10元,达到45元,各地财政也有相应增加补助力度,增强居民医保的吸引力。三是进一步完善规范流程,强化监督管理。按照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的要求,设计科学、便捷、高效的经办流程,方便广大居民的参保就医。四是进一步夯实基础,大力提升服务效能。要加大投入,完善机构,加强信息系统建设,提高劳动保障的管理服务能力和服务意识。

据悉,最近国家已批复同意我省广州等18个市列入2008年国家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大试点范围,至此,连同去年列为国家试点城市的梅州、湛江、揭阳3市,我省21个地级以上市被全部列为国家试点。

去年9月,根据国务院部署,我省在梅州、湛江、揭阳、韶关、惠州、肇庆等6个试点市启动了第一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其中揭阳、梅州、湛江为国家试点)。到目前为止,各地试点工作进展顺利,登记参保人数达112万多人。(符信)

 

链接:国务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大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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