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28日,全省劳动争议仲裁工作会议暨考评总结大会在中山召开。省劳动保障厅党组书记刘友君、副厅长张凤岐,中山市副市长韩泽生等领导出席会议,各地级以上市劳动保障局(劳动局)分管副局长及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负责人、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劳动仲裁员代表共百余人参加了会议。
刘友君书记在讲话中对近年来我省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引,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劳动争议仲裁事业新发展;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在新的法律框架下实现劳动争议仲裁工作新跨越;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目的,在新的工作格局中实现劳动仲裁能力新提升。他强调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推动劳动仲裁工作上新台阶;创新机制,不断提高劳动仲裁工作水平;求真务实,整合资源,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劳动仲裁能力建设。
张凤岐副厅长表示,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劳动争议仲裁工作有“六大任务”:一是充分发挥劳动仲裁调整劳动关系导向功能,积极应对《劳动合同法》实施,实现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二是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框架内,抓紧完成我省《劳动争议仲裁条例》立法任务,实现劳动争议仲裁体制平稳过渡;三是坚定不移地推进劳动仲裁“三化”建设,实现劳动仲裁队伍新发展;四是全面实施劳动仲裁“十一五”规划,实现我省劳动仲裁事业持续发展;五是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权益,实现仲裁为民新理念;六是加快信息化建设,实现劳动仲裁工作信息化、网络化。
近年来我省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实现 “十个率先”
1、率先突破案件处理十万大关,年处理劳动争议约占全国1/4;
2、率先颁布实施劳动仲裁“十项制度”,实现劳动仲裁各方面工作规范化;
3、率先提出劳动仲裁“三化”建设目标,为仲裁事业发展奠定基础;
4、率先实施仲裁庭达标工程,树立劳动仲裁对外良好形象;
5、率先实施劳动仲裁庭审程序规范,树立劳动仲裁权威;
6、率先出台和规范劳动仲裁收费和减免缓办法,保障劳动者行使仲裁权利;
7、率先确立“四快”处理劳动争议和“四项”有利于劳动者的仲裁原则,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8、率先进行省级劳动争议仲裁立法,积极推动劳动仲裁体制改革;
9、率先制订劳动仲裁“十一五”规划,推动劳动仲裁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0、率先建成全国首家省级劳动仲裁专业电子网站,信息化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