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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劳动保障厅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全力做好灾区在粤务工人员慰问稳定工作
2008年05月14日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省劳动保障厅13日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劳动保障部门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全力做好四川地震受灾地区在粤务工人员的劳动保障救助工作。通知的主要内容包括:

迅速组织慰问工作。迅速发动组织各级就业服务机构和基层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人员,深入灾区务工人员较多的企业,摸清灾区务工人员的数量和基本情况,多形式开展慰问活动,切实了解他们的困难,稳定他们的情绪。

迅速开展就业援助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灾区务工人员就业稳定,对于在岗的,动员企业确保其工作稳定,企业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对于确需返乡救灾的,动员企业安排带薪假期并保证返岗就业岗位;对于失业的,优先提供就业服务,确保尽快就业。

切实维护灾区在粤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信访和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迅速优先处理涉及灾区务工人员的维权案件,重点确保其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和其他各项权益得到有效维护。保持“12333”劳动保障维权咨询电话全省联网畅通,及时受理灾区务工人员的投诉并迅速做出处理。

加强与灾区驻粤劳务办事机构合作。与灾区驻粤劳务办事机构迅速取得联系,了解灾区实情,加强双方合作,及时收集和向灾区在粤务工人员通报灾区情况,共同做好灾区在粤务工人员的慰问稳定和各项维权工作。

广东是四川省和其他受灾地区劳动力的主要输入省份,受灾地区有相当部分劳动力在我省务工。广东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将全力做好灾区在粤务工人员的慰问和稳定工作,及时解决他们在劳动保障方面的实际困难,稳定灾区务工人员情绪,保障他们的就业和生活,以实际行动支援灾区抗震救灾工作。

 

相关链接:关于做好四川汶川地震受灾地区在粤务工人员慰问和稳定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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