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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合同法》对广东企业影响的联手调研近日启动
2008年05月13日

为准确了解《劳动合同法》实施对企业产生的影响,破解《劳动合同法》实施中的阻力和难题,促进新法的顺利贯彻实施,从本月起,广东省劳动保障厅、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和暨南大学,将组成联合调研组在全省范围内铺开调查。

据介绍,此次四方调研将选取珠三角(广州、深圳、东莞、佛山、中山、惠州)、粤东(汕头、河源)、粤西(湛江、茂名、肇庆)、粤北(韶关、清远)等具有代表性的13个地市,调研小组在当地抽取不同类型、不同行业的600多户企业、数千名职工进行实地调研。本次调研将重点考察《劳动合同法》对企业特别是企业成本的影响,并涉及其他相关问题,包括:《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广东省的产业结构,企业产品的产量、成本、利润和税收有何变化?企业对员工的劳动保护有无明显改善?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合同期限有无明显变化?劳务派遣用工形式有无增加?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支出、工资支出(经济补偿支出等人工成本)、原材料成本等方面有何变化?等等。

调查中,四方将对企业实施《劳动合同法》前后的经营状况进行对比分析,特别是企业在招工成本、用工(工资)成本、制度成本、管理成本、社保成本、培训成本、劳动保护成本、以及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成本等方面的变化,准确真实掌握《劳动合同法》对企业成本影响的相关要素,消除企业对《劳动合同法》的疑虑,为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和下一步制定我省实施办法提供实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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