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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医疗保险经办工作上新台阶
2008年05月15日

近年来,韶关市积极开展医保制度改革,推进该市医保经办工作上新水平。主要体现在:

一是完善市级统筹,基金支撑能力明显增强。该市自20037月开始实施社会保险市级统筹,经过几年的探索,目前已实行了全市医疗保险征缴基数和比例的统一、待遇的统一、管理的统一、基金核算的统一。做到了全市7县(市)3区医疗卫生资源的共享,参保人凭医保卡在市内任何一家定点医院、药店都可看病住院和购药,基本实现了“参保人一卡在手,在市内看病住院无忧”管理服务体系。

二是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全力打造高起点的服务平台。该市200710月启动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目前已初步实现了“参保缴费在社区,就医结算在医院”的管理服务平台。其中,依托劳动保障社区服务平台,实现参保缴费一站式服务;依托公安户籍、银行账户平台,实现参保人信息资源共享;依托职工医保定点医院平台,实现看病住院结算在医院;依托现有医保经办机构,实施医保监管机制。

三是整合医保资源,努力提高医疗保障水平。该市去年建立企业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制度,鼓励有能力有需求的企业和单位参加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并探索出单位“自愿申请、社保建帐、地税征收、商业承保、网络结算、即时理赔”的管理方式。去年共有360多个单位、2.5万多人参加了住院补充医疗保险。目前已有1923人次享受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待遇,报销水平平均提高15个百分点。今年,结合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试点工作,出台了韶关市城镇居民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制度,规定居民参加住院补充医疗必须在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以家庭为单位参保。

四是强化医保监管,保障基金安全稳健运行。一是加强对定点医院药店的监管,二是加强异地住院的监管,三是加强对外购抗排斥药的监管,四是加强定点医院的年度考核工作。

 

(韶关市劳动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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