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07年大力开展“鉴定质量年”活动,进一步提高鉴定质量,促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行业新技术的推广使用。
“鉴定质量年”的活动核心是强化监控、完善督导制度:一是制定督考员工作规定,通过制定《职业技能鉴定督考员工作规定》,明确督考员的选用、督考工作步骤和督考注意事项等内容,进一步规范督考工作;二是扩大督导队伍构成,目前该市技能鉴定督考员队伍有87人,由原先的考评员、巡考员、社会监督员等多方人员构成;三是增加督导内容,将督考内容细化为22条项目;四是提高督导技术,安装理论考场的实时摄像监控系统。
“鉴定质量年”活动另一工作重心是建立质量通报制度。在每批鉴定结束后,编写当批次的鉴定质量通报,对鉴定报名情况、鉴定报考人数、鉴定合格率、鉴定考场组织情况、考评员表现、考生的反馈意见、督考员反馈意见等进行统计分析,对鉴定所、考评员提出改进意见,为下一步技能鉴定工作的提升提供借鉴。
(深圳市劳动保障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