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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008年01月09日

珠海市作为国家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城市之一,自2006年底开展试点工作以来,取得了良好成效。20071-10月,全市落实统筹城乡就业资金5732万元,培训农民工23184人,培训本市农村劳动力3841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0196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221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76%。主要做法是:

一、建立与统筹城乡就业相适应的就业扶持政策体系

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珠府〔2006143号)、《关于印发珠海市就业再就业补贴标准和申领拨付办法的通知》(珠劳社〔200748号)等系列政策文件,建立了城乡统一的就业扶持政策,本市农村劳动力在就业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方面享受与城镇失业人员的同等待遇。

二、建立覆盖城乡劳动者的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制度

实行四个取消:即取消企业用工先城镇后农村、先市内后市外的歧视性规定;取消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城务工的各种限制性政策,用人单位使用农村劳动力不再实行调控和限制;取消对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审批制度;取消向用工单位收取使用本地农村劳动力管理费。推行一个统一:即本市户籍城镇劳动者、转移到非农产业就业的农村劳动者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就业的外来劳动者,均统一实行就业登记,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建立了城乡劳动者平等的就业管理制度。

三、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公共就业服务平台

劳动保障信息和劳动力市场信息已覆盖到市、区和街道(镇),并与省联网。市本级和3个行政区均建立了财政全额拨款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23个街道(镇)建立劳动保障事务所,290个社区落实1名以上劳动保障协理员。成立了19个农民工服务中心,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技能培训和应急求助等服务。

四、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职业培训网络

建立了第三产业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全市建立4个综合性职业培训中心,确定定点培训机构30个,形成了覆盖市、区、街道(镇)的培训网络,共培训外省农民工23184人。

五、开展一系列就业促进活动

实施百企扶百村就业工程,目前结对就业帮扶企业累计吸纳结对村劳动力5161人;开展充分就业社区活动,目前14个试点社区辖区失业人员的就业率均达90%以上,困难群体再就业率达到80%以上;开展公益性劳务派遣工作,解决了705名困难失业人员的就业问题。

                        

                                               (珠海市劳动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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