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清远市把就业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2003年就率先提出了“就业优先”的原则;2006年在市委、市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强调了坚持就业优先原则,不断加大就业再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转移工作力度。目前,全市就业机制、就业规模和就业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基本建立,就业结构逐步调整优化,就业形势实现了三大转变:即由单位正规就业为主向灵活就业为主转变,私营企业、中小企业成为就业主体;由讲究就业数量向加强培训,提高就业质量转变;由向珠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输出劳动力为主向规范企业用工管理,满足本地企业用工需求为主转变。城乡从业人员同比增长了36.7%,第一产业就业人数下降到50.2%以下,新增就业岗位25.5万个,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2%以内,2006年城镇登记失业率下降至2.72%。2003年以来,全市累计转移农村劳动力62.16万人次,农民直接增收372亿元。
(清远市劳动保障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