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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部署推进全市社保扩面征缴工作
2007年12月19日

日前,汕头市政府对全市全面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作出部署:明年汕头市社保扩面征缴人数将比今年增长15%,社保基金增收比今年增长12%。至明年12月底,全市参加企业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和医疗保险缴费人数分别达到36.14万人、38.53万人、36.67万人、35.64万人和31.39万人,社保基金征缴分别达到92869万元、12500万元、2035万元、1878万元和38564万元。具体将从四个方面着力推进社保扩面征缴。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

市政府成立社保扩面征缴领导小组,并从市政府办公室、劳动保障局、地税局和社保基金中心抽调人员组成社保扩面征缴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与各区县签订了社保扩面目标责任书,把扩面征缴目标任务分解到各个区县和有关部门。

二、强化执法,促进征缴

建立部门联动执法机制,加大执法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部门联合执法检查活动,及时依法把各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纳入社保范围,纠正不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等侵犯劳动者权益的行为。加强地税社保征缴大集中信息系统建设,提高社保征缴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强化督查,广泛宣传

实行社保扩面征缴情况通报制,及时通报扩面征缴的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经验做法;建立社保扩面领导小组每季度一次例会制,及时分析存在问题和通报扩面征缴情况;实行督查问责制,对扩面进展缓慢的地区,由市领导小组现场督办。

四、强化奖惩,推进落实

实行社保扩面征缴问责制,没有完成年度任务的区县主要领导须向市委市政府作检讨。对当年不能完成扩面征缴任务的地区和部门,取消其评先评优的资格。对当年未完成养老保险基金征缴任务的区县,征缴差额由当地政府列入财政预算,作为本级政府对社保基金的财政投入。对未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除向社会公布外,一律不予享受市政府各项优惠政策待遇;对生产正常但拖欠社会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及其负责人,不得参与政府组织的各种评先评优活动。

                          

                                                (汕头市劳动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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